訂房取消政策

★ 訂房後,須於3天內(含)支付當筆訂單房價總額的50%(非國定假日)及100%(國定假日)作為訂金,才算完成訂房,尾款於入住時結清,提前退宿不予退款。

▲於住宿日7日內(含)取消或未告知取消訂房,恕不退還訂金。
▲於住宿日08-10日內取消訂房,退回訂金50%。
▲於住宿日11-13日內取消訂房,退回訂金70%。
▲於住宿日14日內(含14日)內可免費取消訂房。
~日期計算範例:4/20住宿,前3日係指4/17 – 4/19~

登記住宿日當天若遇颱風、地震等天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時,以貓厝邊所在地臺北市政府公告狀況,之影響作為接收延期或取消訂房之判斷標準,請於入住日起3日內(含當日)與我們聯絡。

★ 訂金支付後,表示已詳閱並同意以上之訂房須知。

國定假日定義,包含清明、端午、中秋、國慶日及元旦等連續3日以上(含)之假期,住宿日其中1天涵蓋國定假期即適用國定假日規範及定價。

凡有無故退訂紀錄或不前來住宿卻未提前到知者,後續預定住宿須事先給付100%全額費用有權不接受預訂

退費以轉帳放式,需請飼主負擔手續費15元(從退款中扣除)。

★ 農曆春節(過年)住宿不適用以上規定,相關規定將另行公告。